铜川市认真做好学生校外托管机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铜政办发〔2014〕53号)精神,铜川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制定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铜川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统一印制《托管机构餐饮服务许可证》及申请书等资料,并组织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学习《管理办法》及工作程序,安排部署了全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凡在铜川辖区内的提供就餐的托管机构开办者必须持有《托管机构餐饮服务许可证》且注册登记后方可经营,未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托管机构一律不得提供餐饮服务。具体由托管机构开办者在取得工商部门名称预先核准证明后,到所在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申请办理《托管机构餐饮服务许可证》。
二是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对托管机构餐饮服务许可按照《托管机构餐饮服务许可申请表》的要求受理申请,并参照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核查标准进行核查。符合餐饮服务许可条件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核发《托管机构餐饮服务许可证》。并将托管机构餐饮服务申请核查结论及时告知同级工商部门,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
三是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对托管机构负责人培训考试、集中谈话、安全承诺等三项制度,在托管机构明显位置张贴食品安全承诺书,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查验制度和餐饮用具清洗消毒制度,并上墙公布。要加强对托管机构食品安全监管,每季度监督检查不少于一次,确保食品安全。在春秋季学校开学期间,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要将辖区托管机构食品安全监督量化评定等级结果和日常监管的有关情况向辖区教育部门和有托管学生的学校进行通报,并报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接受学校、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托管机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