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公文传谣的“无心之过”

22.04.2016  07:30

  最近两天,朋友圈里流传着这样一张图片,一张贴在墙上的白纸上,写着通知二字,内容如下:紧急通知,接西影路派出所告知,近期在南门李艳春女士家中发生借推销盗窃家中财产的案件,有几个人拿着香皂上门推销,说“你闻这香皂,可香了”,等你一闻,一两分钟的时间就晕过去了,这几个就借机把家中值钱东西全部拿走。落款为大雁塔街道西延路社区居委会,并盖着该单位公章,日期显示为2016年4月19日。

  要说起来,闻一块香皂就能让人晕过去,从而让不法分子乘机作案,这样的网络谣言已经不知道传播过多少次了,据公开报道可查,几年前,就有人因为网络传播“香皂迷魂”而被“依法处理”。可是,在如今这个信息大爆炸的时代,面对汹涌而来的海量信息,不是每一个人对于每一条信息的真伪都有瞬间鉴别真伪的能力,特别是又不能不作出即时应对的前提下,部分人秉持“宁可信其有”的态度,于是,很多谣言就这样周而复始地卷土重来。

  说实话,对于很多人来说,假如在小区院子里看到一张通知,核心事实信息源自“接派出所告知”,这本身足以证明有可靠的信息来源,何况,后面又加盖的公章,自然是在为通知内容可信度的背书。所以,当看到公文的内容,都快吓死宝宝了,没有几个人会平白无故地怀疑内容有假吧?

  遗憾的是,这次只能说通知是真的,内容却是假的,确确实实用公文传了一次谣。但不能否认,从这些张贴于小区大院里的通知内容来看,无论从动机到目的,更多都是为了提醒社区居民加强安全防范,这又完全出自好心好意。正是因为心里装着老百姓,担心发生不可预料的后果,才有这次的“无心之过”,这是和此前多次被“依法处理”过的网络谣言的最大区别。

  关键是,如何避免这样的“无心之过”?否则,就难免还会好心办坏事!一方面,需要梳理和加强制度流程,督促每一个环节各司其职,恪尽职守,并督查问责;另一方面,对于“香皂迷魂”这样明显有悖于生活常理的流言,如果能够多一份怀疑,多一份科学求证,就不会出差错,不该发生的就不会发生了。不能不说,2015年第九次中国公民科学素质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具备科学素质的公民比例为6.2%(2010年为3.27%),虽然可以说有“大幅提高”,但整体程度依然不高,这是谣言之所以滋生的群众基础,可以肯定,未来还会有许多谣言。都说谣言止于智者,所以,公职人员要做到不信谣、不传谣,还需要提升自身的科学素养水平才行。

编辑:王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