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妇联传达学习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意见及省“两会”精神

04.02.2015  11:42

2月2日上午,陕西省妇联召集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传达《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及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精神。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井剑萍主持学习。

井剑萍指出,《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是新时期指导群团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群团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殷切希望,文件站位高、要求高、做法实,并对工青妇组织提出了明确要求,对新时期做好妇女群众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她要求,全省各级妇联组织要做好学习,在吃透精神上下工夫,切实把思想行动落实到《意见》精神上来;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在大局下思考工作、谋划工作;要抓好《意见》的落实,结合我省实际,形成详细的贯彻落实方案,将《意见》的有关要求落到工作实际之中。

井剑萍强调,省“两会”对于全面深化改革、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妇联全体党员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学习深入领会“两会”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做好妇女工作。要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快推进全省妇女事业改革发展。

会议还对近期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