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联妇女儿童维权中心为困境儿童争得财产继承权

04.01.2015  11:35

  12月29日,在2015年即将到来时,小强(化名)和妈妈将一面写有“保障妇女儿童,维护合法权益”的锦旗送到了省妇联,表达他们的感激之情。

  原来,张女士与前夫离异已三年多,儿子小强(化名)一直随前夫生活。2013年10月,前夫患病久治不愈去世了,小强(化名)被送到了张女士身边。此时,张女士已经再婚,丈夫是一个普通职员,二人又有了一个女儿。12岁半大小伙子的到来,使原本紧巴巴的日子的更加紧张起来,家庭矛盾也由此不断发生。一次,张女士的亲戚无意中提到,孩子父亲去世了,肯定会留下遗产,也该有孩子的一份啊。一句话提醒了张女士,她清楚的知道,自己和前夫离婚时,前夫名下有一套近100平米的住房,前夫走了,小强(化名)应该有这套住房的继承份额。抱着这个希望,她一次次走进小强(化名)的爷爷奶奶家,哭诉自己的困难,为小强(化名)力争应有的财产继承权。但是这一切全都遭到了小强(化名)爷爷、奶奶和其叔、姑的坚决拒绝。2014年的春节过后,张女士来到了省妇联维权服务助。

  维权服务,儿童优先,儿童的财产继承权应该得到法律保护。省妇联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当即就委派长期做儿童维权工作的执业律师,法律援助为小强(化名)代理诉讼处理此案。律师接案后,详细了解到,小强在爷爷奶奶身边长大,父亲身体不好,常年患病,小强与爷爷奶奶的感情很深。要保护好小强,不仅要为他争取到应继承的财产,还要让孩子的心理和情感健康成长。于是,妇联、律师和法院共同努力,一次次的做小强(化名)爷爷、奶奶和叔、姑的工作,讲法律,条理分明;讲亲情,动之以情。就这样,经过近五个月的调解,父亲留下的一套住房中最大的一间归小强(化名)所有,由张女士代管到18岁。现住房由奶奶负责出租,每月1800元的租金由奶奶亲自交给小强(化名)的妈妈代为管理。

  小强(化名)高兴地回到了妈妈身边,平日里也经常去看望爷爷奶奶,一家人过得和睦平和。提起此事,他总是想起省妇联的奶奶和阿姨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