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妇联荣获2014年度全国妇女宣传舆论阵地建设“突出贡献奖”
9月11日—12日,“《中国妇女报》进乡村项目”检查评估片区会议在银川市召开。全国妇联宣传部部长王卫国、中国妇女报社社长黄海群,及来自北京、上海、广东、山东、江西、广西、陕西等20个省区的妇联代表参会,中国妇女报社副社长赵国鸿主持会议。
会议评估了“《中国妇女报》进乡村”项目的效果,检查了项目点的实施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探讨了宣传推广方法和途径。陕西、江西、广西、宁夏、山东省妇联及广东东莞市妇联在大会上作了交流发言,北京市、西安市妇联在座谈会上作了经验介绍。陕西省妇联荣获2014年度全国妇女宣传舆论阵地建设“突出贡献奖”,已经连续4年获得项表彰。同时,西安市等8个市级妇联和志丹县等15个县级妇联荣获2014年度“全国妇女宣传舆论阵地建设先进单位”,分别占到全国的1/7和1/6。
“《中国妇女报》进乡村”项目是由全国妇联申报、财政部批准的政府购买社会文化公益项目。该项目于2010年申报、2011年正式实施,财政部每年出资4000万元为中西部的贫困地区购买《中国妇女报》,连续实施5年。这些报纸通过邮政系统,及时、准确地投递到了全省11个地区、108个县市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及普通群众当中,为“向社会宣传妇女,为妇女宣传社会”提供了有效的途径。
王卫国表示,为了建设好妇联组织的宣传舆论阵地,加大“向社会宣传妇女、向妇女宣传社会”的力度,要充分发挥《中国妇女报》作为中央级舆论平台的重要作用。对于《中国妇女报》的宣传推广和发行,各级妇联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全国妇联十一届三次常委会议“一人一元钱,一家一份报”的精神,把订阅妇女报刊作为妇女之家建设的基本要求。要进一步做好“《中国妇女报》进乡村”项目,发挥项目的辐射带动作用,以项目促发行,利用好“妇女人均一元钱”,逐步实现《中国妇女报》“全面覆盖”妇女之家,使《中国妇女报》在向广大妇女群众传递党和政府声音、推进妇女工作创新发展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全面深化改革和促进妇女事业大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陕西省2014年全国妇女宣传舆论阵地建设获奖名单:
全国妇女宣传舆论阵地建设“突出贡献奖”:陕西省妇联
全国妇女宣传舆论阵地建设地市级“先进单位奖”:西安市妇联、延安市妇联、汉中市妇联、宝鸡市妇联、渭南市妇联、咸阳市妇联、榆林市妇联、商洛市妇联。
全国妇女宣传舆论阵地建设县市级“先进单位奖”:志丹县妇联、长安区妇联、南郑县妇联、略阳县妇联、汉中市城固县、大荔县妇联、蒲城县妇联、户县妇联、临潼区妇联、宁强县妇联、渭南市韩城市、华阴市妇联、凤翔县妇联、歧山县妇联、府谷县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