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路时妇联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14.11.2014  16:08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胜利召开,做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将依宪治国、依法治国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这为妇联进一步依宪依法依章程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法治保障。依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规定,妇联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依宪治国有助于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依法治国有助于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治社会建设有助于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治国理政规律的认识和把握达到了新高度,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上实现了新跨越,将妇联维权工作推上了一个新的机遇期。作为基层妇联组织,要紧跟中央部署,发挥自身职能,广泛宣传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意义,把广大妇女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支持、参与、投身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来,为筑牢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深厚群众基础、建设法治中国作贡献。

一、加大宣传力度,掀起普法热潮 

妇联在普法教育中要发挥积极作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引导广大妇女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养,自觉学法守法,在“领、巧、广”上下功夫。宣传有声有色,做到电视有影、报纸有字、广播有声、橱窗有图,大力造势,广泛宣传,提高普法宣传普及率及广大妇女群众的维权意识。

1、形式多样领风尚。抓住“3.8”维权周、“11.25”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12.1”世界防艾日、“12.4”法制宣传日等主题日活动,通过举办知识讲座、专题培训、心得交流、印发资料广场咨询服务等形式,广泛在妇女群众中宣传普及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在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群众中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依法办事的热潮。

2、深入基层巧宣传。深入乡镇、村组、社区,走进“妇女之家”,走进田间地头,走进农家院落,通过与农村妇女面对面,问乡情、拉家常,将法律知识巧妙地宣传到群众当中,使党的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点任务人人皆知。

3、依托阵地广宣传。依托妇联基层的农村妇女学校、“妇女之家”、情感驿站等阵地,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各项法律法规、优惠政策、妇女群众身边的遵法守法先进典型,把党的声音传递到山区妇女群众之中。

二、深化法律服务,提升维权实效

要积极协调社会资源,凝聚社会力量,激发各部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积极性,努力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妇女权益机制。一是做好信访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妇女儿童利益诉求表达机制、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和妇女维权工作长效机制,完善信访登记、统计分析和上报制度,对来访妇女群众,做到接访时做到耐心细心,有访必接、接访必回,及时解答妇女群众的咨询服务,并积极联系协调市县法律援助中心为需要的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对一些疑难个案,积极协调公、检、法、司、综治等部门,帮助解决。二是抓好信访代理制,充分发挥126个镇办建立的妇女信访代理制度的作用,尝试在村级推广建立信访大理服务点,让妇联信访工作自下而上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让妇女不出村就能实现法律咨询、表达诉求、维护权益的愿望。  三是畅通诉求通道,利用已经开通的12338妇女维权热线、妇女儿童维权站、妇女儿童维权站、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妇女之家情感驿站、“红雨伞”家暴庇护所等,为妇女提供法律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心理情绪疏导、婚姻家庭关系和邻里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为权益受到侵害的妇女儿童申报维权救助。

三、加强自身建设,建设法治队伍

抓好妇联维权工作,需抓好三支队伍,采取三项措施。三支队伍是:专职妇联干部队伍、兼职妇联干部队伍、巾帼维权志愿者队伍。三项措施,一是集中学习提素养。妇联维权干部要注重学习法律、研究法律,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带头维护法律权威,更加自觉地用法治眼光审视妇联工作、用法治思维谋划妇女发展、用法治手段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不断提高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能力。二是加大培训强能力。妇联组织要及时举办专题培训班,对妇联维权干部进行党的依法治国战略、心理咨询知识、社会工作方法、法律基本知识等专题培训,促进她们成为依法治国的推动者和受益者,并经她们之手将这些法律政策进一步传送到妇女群众当中,更好的引导妇女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养,在全社会形成参与学习法律、掌握法律知识的良好风气。三是加强调研破难题。妇女维权工作者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俯下身子,调研妇女维权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热点问题,了解妇女维权的诉求,倾听妇女群众的呼声,针对维权过程中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并及时总结,为进一步提升维权工作水平打好基础。 

依法治国,是我们党的庄严选择。男女平等,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精神实质,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需要我们每一位妇联干部自觉学法、守法、用法,以实际行动维护法治建设的良好环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营造一个尊重妇女、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治环境,把商洛市妇女维权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为促进男女平等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