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联赴咸阳开展家事法庭试点工作调研

17.06.2015  10:52

为进一步提高妇女维权服务实效,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6月12日,省妇联权益部一行赴咸阳开展家事法庭试点工作调研,咸阳市妇联、市中级人民法院、秦渭两区人民法院以及基层妇联等20多名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咸阳市中院、市妇联分别对目前家事案件受理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家事法庭筹备进展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为做好试点工作,今年4月,咸阳市妇联与市中院赴武汉市硚口区仁寿法庭实地考察学习家事合议庭建设和家事审判工作,市中院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家事合议庭筹备小组,将秦都区陈杨法庭和渭城区法院民一庭作为开展家事合议庭工作的试点,进一步加强对秦渭两区法院此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积极促成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据了解,咸阳市、县(区)法院近两年受理家事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法律关系日趋复杂,妇女反映自身权益受到侵犯的案件数量逐年增多,在审理过程中,因妇女当事人法律知识不足、诉讼能力差、证据缺失,导致法院审理案件十分困难,不能有效的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面对矛盾、冲突复杂激烈的家事纠纷,法院在办案中不能一判了之,应该通过情理、事理、法理、伦理等多方面、多角度地细心、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即能够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情感冲突,修复受损的亲密关系,也能够最大限度的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使得成立家事法庭成为必要和可行。秦渭两区妇联、法院从建设家事合议庭的重要性、筹备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分别进行了座谈交流,对下一步工作,市妇联和秦渭两区基层妇联组织表示,将积极做好协调工作,结合妇联优势,将经验丰富的妇联退休干部、妇委会负责人、维权律师、人民陪审员以及具有素质、责任心强的妇女群众等一批志愿者吸收到家事合议庭队伍中,大力配合法院推动试点工作的开展。

今年,全国妇联要求各级妇联组织抓住司法体制改革机遇共同促进妇女婚姻家庭权益保护,主动协调当地法院,将家庭暴力、儿童监护、离婚、财产分割、婚姻家庭纠纷等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重点难点问题纳入家事法庭试点审理范围,积极探索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司法新途径,推动这些长期困扰妇联维权工作的难题得到妥善解决。为落实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妇联的有关要求,今年,我省妇联不断探索创新妇女维权工作机制,在咸阳基层法庭试点建立“家事法庭”,有效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共同维护好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