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官员妻子遭奸杀 自己被冤入狱受虐待

14.01.2015  12:00

  央视播出对19年前安徽蚌埠“区长助理杀妻冤案”当事人于英生的采访。于英生说,警方对他进行“连续七天七夜对我不间断地进行讯问、折磨”。

  

  于英生讲述笔供时被虐待

  昨夜,央视播出对19年前安徽蚌埠“区长助理杀妻冤案”当事人于英生的采访。于英生说,警方对他进行“连续七天七夜对我不间断地进行讯问、折磨”。冤案重审之前,现场不属于于英生的精液、2枚指纹这两个重要证据被忽略。但究竟是谁制造了这起冤案,现在仍就未知。时隔一年,该案追责机制还未启动。

  以下为央视新闻文字稿:

  1月5号,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武钦元强奸致人死亡案,此时距离案件发生已经过去了19年,而被害者的丈夫于英生曾被认定为凶手,含冤入狱17年。原本并不复杂的案情,为何变得扑朔迷离,迟到19年的正义背后,真相究竟是什么?

  妻子被强奸杀害

  丈夫于英生成嫌犯

  1996年12月2日上午,安徽省蚌埠市女子韩某在家中被人强奸杀害。警方认定韩某的丈夫、时任蚌埠市东市区区长助理于英生有重大嫌疑。20天后于英生被批准逮捕。几个月后,蚌埠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于英生提起公诉。检方认定,案发当天,于英生因琐事与妻子韩某发生争执,厮打中致韩某死亡。为逃避法律制裁,于英生伪造了强奸杀人的现场,并试图制造液化气爆炸来掩盖犯罪行为。

  于英生:遭遇刑讯逼供

  在起诉书中,检察机关列举了被告人的供述、现场勘验笔录、证人证言等证据。其中,被告人于英生的供述就长达50多页。

  面对记者的镜头,于英生说,这些供述都是在警方刑讯逼供的情况下做出的。

  于英生:连续七天七夜对我不间断地进行讯问、折磨。蚌埠都下雪了,他们就让死刑犯用水钵子舀凉水给我洗澡,洗了两个多小时,洗三个小时。让你要死不行要活不行,他达到的目的就是让你去写,写你的认罪状,那没有的事情你怎么写呢?他就叫你编,你从强奸杀人,盗窃杀人,让你遍,你就编吧。

  关键DNA证据被忽略

  于英生被判期

  1998年初,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于英生涉嫌杀人案进行不公开审理。开庭之前,于英生的辩护律师在控方提供的案卷材料里发现了一份DNA鉴定报告。

  这份1997年2月3日出具的鉴定报告显示,受安徽省蚌埠市公安局委托,辽宁省公安厅刑技处对受害人韩某内裤上的残留物,与于英生的血液样本进行了DNA比对分析。结果表明,在韩某内裤残留物检出精子,但不是于英生的。辩护人将这份鉴定报告提交给了法庭,并作出了无罪辩护。

  对此,控方认为被害人内裤上的精子,来源于一只他人用过丢弃的避孕套,被于英生捡拾用来伪装犯罪现场。

  于英生:这又不是萝卜青菜,我到街上能买到这个东西出来。(记者:法庭包括检方,有没有对这个证据,对您进一步了解和调查?)

  没有

  他们置之不理,法庭也没采纳,法庭没有把这个DNA证据作为我无罪的证据使用。

  

  关键证据一:精子不是于英生的

  最终,经过6次审理,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0年10月25日作出判决,于英生故意杀人罪成立,不过将刑罚从原先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改为无期徒刑。在于英生上诉之后,2001年7月1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于英生:我家里妻子被杀,丈夫在这里被关着,儿子没人照顾,成了一个孤儿,双重的折磨,双重的纠结。

  12年后再审

  于英生无罪释放

  从此,于英生的家人开始了漫漫12年的申冤之路。

  2013年5月31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立案复查。当年8月13日安徽省高院再审宣判,认为原审认定于英生故意杀人事实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在案证据之间的矛盾没有得到合理排除,撤销原一审判决、二审裁定。在被羁押了17年之后,于英生被宣告无罪释放。

  此后,蚌埠市公安局启动再侦程序,重新侦查此案。通过从被害人内裤上的精子DNA比对,警方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武钦元。2013年11月27日,犯罪嫌疑人武钦元在蚌埠被警方控制,并供认了17年前的犯罪事实。

  至此,于英生彻底洗脱了加在自己身上的罪责,并获得国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