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出台婴幼儿乳粉指导意见 推1123监管模式

05.05.2015  09:41

配方奶粉的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省食药监局日前出台《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在全省启动推行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1123监管模式“(1证1专2责3制度)。

1证即《食品流通许可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是取得标注有“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食品流通许可证;1专即专柜或专区销售,并设立提示 牌;2责即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人、基层监管所监管责任人,并将责任人姓名、电话及照片公示;3制度即一是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保证购进的产品渠 道合法、产品合格;二是产品的保存和防护制度,保证产品在储运和销售期间不得破损、污染、过期;三是购货人信息制度,以便了解消费者使用状况和发生食品安 全问题时及时召回。企业须将“1证2责3制度”在销售区域的醒目位置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省食药监局要求各地市严格审核许可,健全信用档案,对不符合条件要求的一律不得予以许可。建立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先行赔偿和追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