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客因兴奋过度猝死 失足女从老家召夫共同抛尸

18.03.2015  12:31

  嫖客郭某突发疾病死在床上,女子池某没有马上报警,而是将丈夫余某从重庆老家叫来,一起将郭某抛尸。日前,经石狮法院一审判决,池某与余某因犯侮辱尸体罪双双获刑。

  2014年6月17日14时许,重庆籍嫖客郭某到老乡池某位于石狮市祥芝镇的租住处,欲与其发生性关系,因突发疾病倒在池某的床上。池某没有报警,而是锁上房门离开。当晚8时许,她返回租住处时发现郭某已经死亡,便打电话告知丈夫余某。

  18日21时许,余某从重庆赶到石狮后,借来一辆三轮港田车。19日1时许,池某、余某用三轮港田车将郭某的尸体载到石狮市蚶江镇大厦村沿海路段水闸处抛弃,随后将郭某的摩托车、手机及沾有郭某血迹的被套等物件丢弃在不同地方。经法医鉴定,郭某系情绪兴奋诱发高血压心脏病死亡。2014年7月11日,公安人员在重庆市秀山县将池某、余某两人抓获。

  石狮法院认为,被告人池某、余某共同将他人尸体抛弃,伤害死者亲属感情,破坏社会风俗传统,其行为均已构成侮辱尸体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石狮法院判决被告人池某犯侮辱尸体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被告人余某犯侮辱尸体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