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孕产妇保健免费项目日前实施,将于2017年实现全覆盖
01.06.2015 14:46
本文来源: 妇联
自5月起,我省已在首批25个县(区)开展孕产妇系统保健免费服务项目试点,试点县市区的孕产妇可享受8项免费系统保健基本服务。
为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日前,省卫计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妇联、省妇儿工委办公室共同制定下发了《陕西省孕产妇系统保健免费基本服务项目指导方案(试行)》,这是继我省实施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政策之后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旨在通过政府加大投入,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强化孕产妇全程系统保健,逐步建立免费基本生育制度。《指导方案》规定,自2015年5月起首先在全省25个县市区试点,2016年扩大到50个县区,2017年将在全省实现孕产妇系统保健免费基本服务项目全覆盖。
此次孕产妇系统保健免费基本服务新增项目两项,即产前筛查项目与产前超声检查项目;扩大覆盖面项目两项:将原来只在几个试点县实施的艾滋病梅毒筛查项目、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逐步扩大到全省实施;整合国家原有的四个项目(孕前免费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孕产妇系统保健免费基本服务项目扩大到八项,可为农村孕产妇节约1705元,为城镇孕妇节约805元。
首批25个试点县包括:榆林市府谷县、榆阳区;延安市子长县、安塞县;宝鸡市凤翔县、眉县、陇县;西安市高陵县、临潼区、户县;咸阳市长武县、彬县、礼泉县;铜川市宜君县、耀州区;渭南市澄城县、富平县;汉中市西乡县、勉县;商洛市镇安县、洛南县;安康市白河县、平利县;杨凌区;韩城市。项目实施对象主要是拥有陕西户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育龄夫妇。
本文来源: 妇联
01.06.2015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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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北京10月30日电 (记者 李京泽 梁晓陕西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