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陕农民可支配收入2526元 居全国第七位
陕西省农民钱袋子鼓得越来越快了。记者昨日从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获悉,今年一季度,陕西省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2526元,保持两位数增长,其中收入增速排名全国第七。
一季度 陕西农民收入2526元
一季度,陕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26元(月均842元),在全国31个省份中居第23位;同比名义增长11.3%(全国增长10%),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3个百分点,与河南、四川并列全国第七位;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1%(全国增长8.9%),高于全国1.2个百分点。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全国平均水平的77%,同比提高了0.9个百分点,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充分体现了我省民生工程建设的成效。
财产性收入增长较快
据悉,务工仍然是农民增收的主渠道,财产性收入增长较快。
一季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058元,同比增加142元,增长15.5%,对收入增长的贡献最大。其中,农民工月均收入提高。围绕打造陕西经济升级版,优化结构、转型发展步伐加快,陕西结合自身实际精准定位,引进并开展了一系列项目。三星闪存芯片项目如期投产,西部最大的智能终端生产基地中兴1500万部手机项目开工,大西客专、西安地铁2号线南段、咸旬高速、汉中机场、李家河水库等项目建成使用,引汉济渭、东庄水库建设取得突破进展。这些项目为农民工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有效增加了农民收入。据农民工监测调查,一季度,外出务工劳动力月均收入2774.3元,同比增加187.9元,增长7.3%。
第三产业收入增加成亮点
一季度,陕西农民经营净收入小幅增长,内部结构发生新变化。其中,第三产业收入的增加是经营净收入增长的决定性因素和亮点。
第三产业门类多、投资少,效益高,同时能够充分发挥个人特长,因此深受农户青睐。主要集中体现在以下三个行业:一是批发零售业,所占比重达到42.2%,行业人均净收入同比增长55.1%,增幅最大;二是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人均净收入同比增长29.3%,“春运”及物流运输量增加促进了运输经营户的收入;三是住宿和餐饮业,人均净收入同比增长28.1%,农村特色旅游受到普遍喜爱,如周至县的“水街”,礼泉县“袁家村”等特色旅游项目,带动了当地住宿和餐饮业发展及农民收入的增长。(记者宋洁 实习生高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