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审计局多措并举学习宣传《陕西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
10.11.2014 16:43
本文来源: 审计厅
《陕西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简称《条例》)已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汉中市审计局及时组织全局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活动,采取多项措施落实《条例》精神,促使全局人员深刻领会《条例》的主要内涵和精神实质,将《条例》精神融入到审计工作实践中去,更好地发挥好审计监督职能。
首先,局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活动,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做为当前重要工作之一,结合实际制订学习贯彻计划,要求每位审计人员要深刻领会,全面把握《条例》主要内容,理论联系实际,融会贯通,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其次,周密安排,组织学习。把宣传、学习和审计业务工作有机结合,采取集中学习、讨论、谈体会等方式,使审计人员加深对《条例》修订主要背景、重要意义和具体条文的理解领会,把握《条例》的精髓。第三,多措并举广泛宣传。通过市电视台做专题报道;移动通信给各单位一把手和财务人员发短信宣传;通过市委市政府网站进行宣传;在《汉中日报》办《条例》宣传专版;要求一线审计人员在实施现场审计过程中,边审计、边宣传,向被审计单位做好宣传和讲解工作。通过以上多种形式,提高社会各届对《条例》及审计工作的认知度,使广大被审计监督对象加深了解,为实施国家建设项目审计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使被审计单位更加理解支持配合审计工作。同时,在学深学透的基础上,针对《条例》内容,进一步明确审计监督范围职权,充分、合理运用审计监督手段,坚持依法审计,规范审计行为,严格审计程序,加大审计力度,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本文来源: 审计厅
10.11.2014 1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