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 西安市普通高中学生免学费
03.11.2016 14:36
本文来源: 陕西网
11月2日下午,西安市市长上官吉庆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西安市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五年实施方案》。会议决定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全市普通高中学生免学费。
会议指出,实施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是西安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依法规划建设管理城市的重要举措,也是持续优化提升城市环境、加快建设“品质西安”的现实需要。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扎实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各项治理任务按期完成。要广泛进行社会宣传,利用各类媒体做好违法建设治理相关政策的解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迅速动员部署,强化督查考核,形成长效机制,不断优化提升城市环境,为建设“品质西安”作出贡献。
会议指出,实施普通高中免学费,是西安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提升基础教育整体水平的重要措施,对于推进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会议决定,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学生免收学费,对民办普通高中学生按照同类公办学校收费标准减免学费。
会议强调,要按照“市县(区)两级办学、分级管理、以县(区)为主”的管理体制,落实好主体责任,统筹资金,精准统计,确保学生人数等信息真实准确。要强化监督检查,规范收费管理,做好政策宣传,真正把这一惠民实事办实办好。(记者 张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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