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整治

19.03.2019  10:01

  记者近日获悉,随着4月1日开始实施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简称《规定》),全市数千所中小学将告别小卖部。

  首次出台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

  据了解,由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将于2019年4月1日起施行。《规定》提出,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规定》首次提出学校负责人陪餐的制度,筑起食品安全的高压线。据悉,《规定》指出,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对陪餐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反馈。

  农村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

  《规定》还提出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或者委托经营,有条件的学校应当根据需要设置食堂,为学生和教职工提供服务。学校自主经营的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

  此外,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当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不得制售的高风险食品目录。

  确保学生食品安全 需多方发力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陕西青少年研究中心首席专家方海韵表示,此举将有利于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对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市场上很多食品一味追求口感,导致食品高盐高糖高脂,加上未成年人还不具备相应的自控能力,中小学生易过量食用,导致热量摄入过多,体重增长过快,容易引心血管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此外高糖食品对牙齿损伤较大,会增加龋齿的发病率。”方海韵说。

  方海韵建议,做好学生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工作需要多部门、全社会联动,政府、学校、家庭、社会等都要联合发挥力量,一起行动,守护学生健康。家长也要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言传身教,以身作则,做好孩子的榜样。相关部门要尽快出台配套政策,明确规定限制学校小卖部可销售的食品种类,并对相关违规行为作出明确的惩戒规定。

  校内不设小卖部 家长赞同学生有看法

  专家:弹性管理不要一刀切

  “去小卖部吗?”这曾是中小学生课后的一句口头禅。辣条、冰棍儿、唐僧肉、酸梅粉、无花果丝……学校里的小卖部,给很多人留下儿时美好的回忆。

  然而,随着《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下月起正式施行,中小学校园里的小卖部就要说再见了。消息一出,备受关注,大家评论最多的还是小卖部所售食品的质量问题。很多网友表示新规是为了保护学生身体健康,有网友认为幼儿园、小学应该严管,中学校园应该放开管理,也有网友认为学生健康的关键不在于小卖部,应该从食品源头开始保证食品安全。

  走访:小学幼儿园里鲜有小卖部

  记者在西安部分中小学周边走访调查发现,目前小学和幼儿园校园内几乎没有小卖部,个别中学校园里还存在小卖部,销售的主要是学习用品和食品。

  3月15日,记者来到西航三小,正值放学时间,校门口站满了前来接孩子的家长。家长同先生告诉记者,孩子上四年级,老师平时不让孩子带零食到学校吃,校园里更没有开小卖部。几名学生也纷纷表示,学校里没有小卖部。

  随后,记者又在大学南路小学、交大附小、西电附小、西安市第二保育院等小学、幼儿园周边走访,家长和学生均表示校内没有小卖部。但记者发现,在这些学校周边几乎都有小超市、小卖部、小饮食摊点。

  记者在西七路附近走访时,一名中学生告诉记者,校园里开有小卖部,小卖部也是他们几乎每天都会光顾的地方。“主要是一些文具用品,还有零食、饮料等,都是学生常用的东西。”听说规定中小卖部可能要和大家说再见了,这名学生表示很无奈,“平时下课在小卖部买文具之类的东西还是挺方便的。

  声音:家长齐叫好 学生有看法

  对此新规,记者采访了一些家长、学生和老师。孩子在西电附小上三年级的李女士说,由于校内没有小卖部,平常孩子放学后买东西都是在家长陪同下进行,避免了孩子乱吃零食的问题。李女士表示,很多小学都没有校内小卖部,所以这个规定对孩子们也没有什么影响。“不过每到下午放学后,总看到校外的小卖部、食品摊挤满了学生。除了严格管理校内小卖部,最重要的是校园周边的饮食环境也应该要净化。

  “新规的出台非常好,很赞成。”卞女士的孩子是一名八年级学生,她说学校设有小卖部让孩子买零食方便,孩子们一般都会去买饮料和垃圾食品,这对孩子的身体健康很不利。

  学生家长赵女士也表示,学校不设小卖部避免了孩子吃到垃圾食品,“我最担心的就是孩子拿着钱去买垃圾食品,特别是一两元钱一包的‘三无’食品。孩子目前正处于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垃圾食品会严重影响孩子的身体健康。

  大学南路小学老师王芳芳表示,“新规的出台对孩子们的身心健康有好处,我举双手赞成。

  高年级学生对新规却有不同的看法。严同学今年已经八年级了,学校内也设有小卖部,他说,“我们的年龄已经可以分辨是非,什么该买、什么不该买心里都清楚,在校内买个笔、买个水方便很多,有时候体育课下了就想喝点凉的。

  专家:不应一刀切 可弹性管理

  省社科院社会热点专家王晓勇表示,新规的出台是为了保护学生身心健康,同时也具有一定弹性空间,是值得肯定的。他说,有些学校把小卖部过度商业化,将校内小卖部当成了赚钱的市场,高价售卖低成本的“三无”食品,给学生身体健康造成很大隐患。有些学生年龄尚小,不具有分辨力,在校内开设小卖部,也很难培养纪律性。

  “但什么事情都不能一刀切。”王晓勇说,新规中明确规定如有需要,可以依法取得许可,这就给学校管理带来一定的弹性机制。王晓勇认为,学校可以根据年龄段开设小卖部,适度售卖文具以及健康食品。“即使没有校内小卖部,校外也会有很多,这是挡不住的。问题的关键是要严格管理食品安全源头,学校也要把关好小卖部准入门槛,同时老师和家长还要引导学生合理消费。

  为全面贯彻落实3月16日国务院食安办组织召开的全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3月18日,市食安办召开了全市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对我市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西安市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

  按照《西安市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我市从即日起至年底,对全市中小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小学生校外托餐场所(小饭桌)、校园周边一定范围内特别是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的餐饮服务者、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进行专项整治,全面核查食品经营者主体证照,认真检查食品经营主体经营条件,坚决取缔查处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户,清理或规范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食品经营者,做到不留死角、不存盲区。

  专项整治过程中,将对餐饮店量化分级管理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设施设备运转情况、食品原料采购贮存情况、食品加工制作情况、餐用具清洗消毒等情况进行检查,严禁学校将外购散装的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糕点等高风险食品直接给学生食用。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将督促相关单位和人员立即整改,对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也将依法严厉查处。

  专项整治中,市市场监管局加大对校园及周边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的打击力度,不断提高对“网络订餐”的监管能力和水平,为学生营造健康的饮食环境;市教育部门督促学校(托幼机构)严格落实学校校长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和饮用水管理;市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加强食源性疾病的预防和营养健康知识的教育,倡导健康饮食的理念,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市城市管理部门加大对学校周边食品摊贩的检查整治工作,确保学校周边规定范围内没有食品摊贩;市公安部门对食品安全事件依法查办,确保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增强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意识,夯实食品安全责任,促进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实施规范化管理,力争使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优秀良好率到2019年底达到85%以上,明厨亮灶建设实现100%覆盖。

编辑: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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