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出台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室工作规范

21.04.2015  19:20

为近日,宁强县人民检察院与宁强县公安局会发了《人民检察院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室工作规范(试行)》。

该《规范》主要对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室的工作原则、工作范围、工作方法以及检察室与派出所互相制约机制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规定。《规范》明确了检察室与派出所在工作上应当严格遵循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分工负责、相互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明确检察室工作主要包括刑事侦查监督、立案监督、适时介入侦查、案件线索梳理上报等内容;规定检察室在工作方法上采用“定员定岗”模式,建立定期巡视与个案联络机制、日常工作台账机制、联席会议机制等;明确派出所可邀请驻所检察官适时参与刑事案件侦查,对检察官的不当行为可提出异议或者举报。

该《规范》的颁布,有利于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室的工作更加顺利的开展,促进了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室司法工作行为的规范化建设。

(作者:宁强县人民检察院 罗久东 编辑: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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