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推行部门权力清单制度

26.01.2015  11:39

去年11月以来,宁强县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构建“权责清晰、运转高效、法制保障”政府服务新体系,促进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高效运行。截至目前,首批7个试点单位已完成清理权力、公开征求意见、完善流程图及导办服务等工作,梳理出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强制、其它权力等9大项常用行政权力707项,各试点单位已按新制定的权力清单和导办流程图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按照“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的原则,先后2次修改完善推行全力清单制度工作实施方案,首批确定县财政局、县计生局等7个部门作为试点单位,先期推行权力清单工作,先行先试。同时,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副组长的县推行权力清单制度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全面抓好落实权力清单制度推进工作,力争到今年6月底前,全县所有承担行政职能部门全覆盖。试点工作以来,组织召开2次试点部门工作会,落实推行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具体任务和目标,将部门权力细化分解为9大类,建立了初级权力制度清单;同时,各试点单位按照分步导览的方式,在单位大厅设置了公示栏或电子导办台,公开部门权力类型、具体承办科室及办理时限。各职能科室也将承办的具体权力事项和权力运行流程图上墙公示,印制了办事指南,为办事群众提供便捷周到的服务。

宁强县严格依据职权法定、便民高效、全面客观原则,制定了权力清单审查规则,实行“三堂会审”、“三审三反馈三报送”,即由县政府法制办负责对部门报送的权力清单权力名称、设定法律依据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县编办负责对部门报送的权力清单目录对照职能三定方案进行审查,各试点部门就权力清单是否漏报进行审查。在此基础上,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试点部门清理报送的权力清单进行终审,逐项对部门权力清理审查审核,进一步规范权力名称,明确权力运行基本流程及具体承办部门。通过三次审查审核、三次向试点部门反馈意见,部门修改3次后报送最终权力清单,确保权力清单合理合法。同时,在试点单位建立了动态管理机制和内部督查、外部考核机制,确保各部门严格按权力清单事项做好各项工作。

                        (宁强县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