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荣获“人民满意检察院”称号

10.03.2015  17:03

近日,宁陕县人民检察院被安康市人民检察院授予“人民满意检察院”称号,并予以集体嘉奖。

该院紧紧围绕宁陕工作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保障该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在全省人民群众满意度调查测评中,该院取得了全市检察系统第2名的好成绩。

近年来,宁陕县检察院始终把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检察工作的重要标准,把关注民生、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巡回检察室、检察联络站(室)、点为平台,深入开展 “检察官进社区、一村一检察官”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5年,该院将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求真务实,奋力开创宁陕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建设美丽富裕新宁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务。

(作者:宁陕县人民检察院王乐 编辑:胡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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