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监管局集中培训市县安全监管执法人员

01.10.2015  10:46
    9月21日至26日,省安全监管局在西安集中培训市县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周爱国出席开班仪式并作动员讲话;省安全培训基地西安科技大学副校长韩江水出席开班仪式。

  周爱国指出,按照省安全监管局《关于2015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安排的通知》(陕安监〔2015〕56号)的安排,省局举办全省市、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集中培训。培训的主要任务是: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学习陕西省委 省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学习安全监管执法专业知识,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提高监管执法能力。他强调: 一是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习近平总书记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文件、讲话及工作部署,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加强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进一步转变作风,坚持不懈,真正做到重实际、做实功、办实事、求实效。有效防犯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二是要 强化培训,提高安全监管人员依法 行政能力。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是加大安全生产治本力度的一个重要方面。加强对市、县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执法培训,是搞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我们安全监管人员能力素质的必然要求,更是我们每一位安监干部获得必要的安全法律法规知识、保证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措施;三是要遵章守纪,努力完成 学习培训任务。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任务更加艰巨。因此,希望参加培训的同志要充分认识这次培训班,不仅是我们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行政、持证上岗的需要,也是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希望大家集中精力,遵守纪律、认真听课,潜心学习,深入思考,排除干扰,不搞应酬,认真领会和掌握依法行政、安全监管等基本知识,提高执法的自觉性,把握执法的准确性,注重执法的时效性。

  这次集中培训,进一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委 省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等;聘请了有关专家、教授,从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非煤矿山、粉尘涉爆、危险化学品等监管业务知识要点、安全生产管理及技术、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知识、事故调查及典型事故案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大危险源及隐患排查、安全培训有关规章标准等进行了授课学习。培训结束时,组织了严格的书面考试。市县安全监管人员151人参加了培训。

 

责任编辑:秋雨  审核:方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