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塞县积极开展三项创建活动

18.12.2014  14:13

近年来,在省市政府法制机构的关心指导下,安塞县政府认真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在推进依法行政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2010年被省政府命名为陕西省第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县, 2011年被市政府命名为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县。为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模范带头作用,促进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今年,安塞县政府下发了《安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批全县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决定在各乡镇、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全面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单位)、规范化执法示范单位和行政执法案卷标准化建设示范单位三项创建活动。

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

县政府法制办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方案,并上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县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了法制办创建活动的汇报后,给予充分肯定,并要求创建活动突出重点,注重机制创新和制度创新,发挥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作用,为化解行政争议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基础性作用。为了进一步提高各单位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积极性,安塞县将该项活动纳入了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畴,对被考核评定为示范单位的乡镇、部门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时给予满分,并授予示范单位的荣誉称号。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1、明确创建标准。在具体创建活动中,安塞县重点把握五项标准:一是单位领导班子对依法行政的重视程度和领导力度。二是依法行政理念是否有效树立,部门法制机构是否健全并有效运行。三是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能否及时有效地落实。四是能否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群众对其满意率能够达到多少。五是行政执法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有没有引起行政复议撒销或行政诉讼败诉的现象。

2、确定培育对象。各乡镇、各部门对照目标要求开展创建活动,根据创建通知要求积极提出创建申请,县政府法制办组织人员对申请创建单位进行初审,初审重点查看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情况,基础性工作情况,创新工作和特色工作情况、行政执法案卷情况等。经初审确定候选单位报县政府确定培育对象。

3、开展创建指导。县政府法制办指定专人帮助培育对象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措施和要求。开展调研,及时总结行政执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开展执法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尽力整改到位。注意吸收其他部门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弥补本部门中的不足。

三、采取措施,抓好落实

安塞县把开展创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创建活动作出全面部署。在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中,各乡镇、各部门都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科室牵头协调,其他科所队室联动,对照目标要求,根据实施方案,合力推进创建活动。截止11月底,已有10多个部门和乡镇提出验收申请,示范单位验收活动正在有序进行中。

安塞县通过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有序开展,进一步巩固了依法行政成果,为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也标志着政府法制工作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安塞县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