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塞法院:刑事审判进农村 推助普法惠民心

27.10.2015  11:41
        陕西法院网讯    10月22日,瑟瑟秋风伴随着淅淅沥沥的秋雨,安塞法院刑事庭在招安镇现场公开审理了被告人李虐待一案,招安镇中学的学生及镇上群众等数百人旁听了审理过程。此次庭审立足基层,增强了普法的针对性,让人民群众了解了刑事法庭审判,也在案件审理中受到教育,享受到优质的司法服务。同时,也解除了人们的疑惑,破除谣言,使“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思想深入人心。

        在书记员宣布完法庭纪律后,庭审活动随着该案审判长、该院副院长白治斌手中法槌敲响拉开序幕。本案中被告人李某与被害人是夫妻关系,俩人于1984年结婚,婚后多年来,李某经常酒后以殴打、辱骂等方式虐待被害人及其他家庭成员。2015年3月29日凌晨12时许,被告人李某酒后回到家中,对被害人进行殴打和辱骂,后被害人不堪忍受服毒(经鉴定为剧毒呋喃丹)自杀,经抢救无效死亡。安塞县人民检察院以虐待罪对被告人提起公诉。

        庭审现场,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公诉人、被告一一列席,审判过程规范、严谨,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各个环节井然有序,步步有章,旁听群众和师生认真听审,互相讨论,见证了该案公正审理的全程。由于该案在当地影响重大,关于被害人死因谣传不断,对被害人的子女和家人造成了诸多困扰,所以公开审理也解除了周围群众心中的疑惑,破除了谣言,以案说法,增强了旁听群众的法治意识,帮助群众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和维权途径。

        此次进村审理在当地引起了热烈反响,既对违法行为作出了审判,又以生动直观的方法普及了法律,教育旁观群众要懂法、守法、用法;既让老百姓零距离了解了法庭审理过程,又拉近了法官与基层群众的距离,让抽象的法律真正贴近群众的生活,更大限度地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