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岚皋县:特殊人群就地建安置点
近年来,陕西安康市避灾扶贫搬迁,大部分乡镇搞一刀切,搞大集中万人社区安置;一个乡镇一个安置点,或数村一个安置点;对进城买房不进安置点的农户,不予以政策资金扶持;对就地建房的,不管是否合理,一律不允许,不批庄基地;导致真正的贫困户、受灾户,搬不出,稳不住,难致富,部分群众怨声载道。
这样搞大规模大集中搬迁的乡镇,显然忘了实事求是这个准则,显然犯了官僚主义、教条主义;违背了陕西省移民搬迁的宗旨,违背了中央“三农”指示精神。
让人感到欣慰的是,安康市岚皋县注重实事求是这个准则,搞大集中万人社区安置的同时,注重为特殊人群建微小安置点,为特殊人群脱贫致富带来了曙光。
记者了解到,岚皋县曾在2014年移民搬迁总结评估中提到,全县家庭贫寒、智力低下、离开土地难以生存的危困户有497户,他们既不是五保户又不是特困户,不能用“交钥匙”工程实现搬迁。
面对这种现象,岚皋县提出为特殊人群建微小安置点,实施危居贫困群众安居工程,将其列入2015年十件民生实事,实现2015年底前彻底解决497户住房问题。
岚皋县在2015年初就明确了为特殊人群建微小安置点任务,逐一核实自身无力建房且离开土地无法生存的无房户、危房户、危居户情况,确保重点贫困户一个不漏地搬入新居。
10户以下的安置点由镇政府牵头现场踏勘选址,10户以上的安置点由县搬迁办规划确定。县政府、帮建部门、镇政府三方筹措3万元,分别按每户县政府1.5万元、帮建部门1万元、各镇0.5万元标准落实资金。此外,还专门为每个重点危困户落实一名帮扶干部,帮他们理清发展思路,扶持产业建设,做到稳得住、能脱贫、可致富。
据岚皋县扶贫局长江贤文介绍,房屋循环安置和土地互相置换,是建造危困户住房的亮点之一,房主对房屋只有居住权,待有能力搬出或成为“五保”进入敬老院后,将交出房屋再安排给新的危困户。并由村委会协调置换土地,将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引导发展产业,不仅节约公共资产,实现有土安置,还达到避灾扶贫搬迁效益性最大化。
2015年,岚皋县建设重点危困户避灾扶贫搬迁10户以上安置点8个,5户以上10户以下安置点19个,累计投入建房资金1500余万元,落实帮扶单位90余个,投入帮扶资金460余万元,彻底解决了497户危困群众的住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