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康市人民政府党组十项公开承诺

09.10.2014  15:40

    一、严守纪律。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向中央基准看齐,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扎实推进责任、法治、诚信、服务、廉洁政府建设。

    二、联系群众。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站稳群众立场,增强群众感情,牢记服务宗旨,坚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设身处地为群众办实事,保持经济发展,兜牢民生底线,推进富民强市。

    三、改进作风。坚决扫除“四风”,狠刹“五股歪风”,整肃“八大行风”,带头执行中省市作风建设若干规定,身先垂范,以上率下,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工作上的能干人、作风上的正派人。

    四、忠实履责。恪尽职守,夙夜在公,把心思和精力全部用在工作上,勇于负责,敢于担当,狠抓落实。低调务实,埋头苦干,迎难而上破解发展难题,不推诿扯皮,不拈轻怕重,不敷衍塞责。

    五、依法行政。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确保行政行为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在群众立场上做事、在媒体聚焦下说话、在社会监督下工作、在法制轨道上用权,把政府工作“”在阳光下。

    六、转变职能。扎实推进简政放权,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还权于市场、还利于百姓,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好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的基本职能。

    七、科学决策。坚决维护市委权威,坚持民主集中决策,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调查研究、风险评估、集体决策、公开听证等制度,不办违背发展规律的事情,不提脱离实际的口号指标。

    八、狠抓落实。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发展观,带头讲诚信,带头抓落实,说了算、定了干、错了纠,推行公开承诺,跟踪督办问责,确保政令畅通。坚决不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九、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房公车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带头贯彻落实“三公”经费以及差旅、会议、接待、培训等公务支出管理规定,牢记公款姓“”,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

    十、廉洁自律。从严从实贯彻廉政纪律和“一岗双责”,不插手工程项目招投标,不利用权力为配偶、子女、亲属牟取私利,不送礼、不收礼,不持有各类会员卡、不出入会所和高消费娱乐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