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照片不满意可更换 安康市公安局再次出台14条便民措施

23.04.2017  08:04
核心提示: 记者从4月21日上午安康市公安局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安康市公安局在继续执行原7类44项便民利民措施的基础上,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论证,再次制定出台了进一步改进作风的14条便民利民措施。

本报安康讯(记者吴琛) 记者从4月21日上午安康市公安局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安康市公安局在继续执行原7类44项便民利民措施的基础上,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论证,再次制定出台了进一步改进作风的14条便民利民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1.在各县区指定点推行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业务,全市户籍派出所提供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服务。

2.实行居民身份证照片“满意拍”服务。公民对已办理的居民身份证照片不满意的,可重新申请换领证件。

3.在社区、居民小区设立集体户,为无自主产权住房、无法在实际居住地址落户的人员解决落户地址问题。

4.申报、变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性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证》审核工作期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

5.完善律师电话预约制度,最大限度的为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提供便利。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为在押人员提供法律援助。

6.办理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时间和港澳通行证二次签注时间,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

7.交通违法车辆驾驶人就近在公安交管部门进行面签注册后,注册用户可以使用电脑、手机登录 陕西 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按操作提示网上处理交通违法。面签注册用户因驾驶证记分按规定需进行教育培训学习的,可以登录互联网教育学习平台进行教育培训学习。

8.在辖区高速公路投放多功能巡逻执法车,提高应急救援和医疗救治前期救护工作能力。

9.在高速公路各省际站入陕方向开展“亮尾工程”,提供高压水枪、水桶、拖把等工具,供驾驶人现场清洗尾灯、号牌,现场整改反光标识不清等问题。

10.对全市重点建设工程、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提供“一对一”技术服务咨询,现场帮扶指导。

11.免费向企事业单位、广大群众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12.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发布安全防范提示,推送法律知识,接受群众举报投诉,为群众提供网络安全防范便民服务和赃物失物网上招领等在线咨询服务。

13.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门户网站公布各类行政管理事项的办理部门、办理流程、所需证明材料和咨询、预约电话等,为群众办事提供精确引导。

14.依托“安康回家网”,对被拐卖妇女儿童、走失人员实行24小时受理、回复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