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开始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20.10.2014  18:13

汉台 网10月20日讯 (实习记者 郭倩)根据《国家林业局宣传办公室关于对 安康 市人民政府申请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复函》,国家林业局现已同意安康市提出的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申请。

复 函》要求,希望安康市按照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申报时间和实施规划时间都要超过两年以上的授牌规定,认真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林业行业标准》,尽快组 织编制安康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并将批准实施的规划报送备案。在今后的“创森”过程中,要及时反馈工作动态和报送年度总结,国家林业局办公室也将 给予积极的支持和指导。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旨在弘扬生态文明理念,促进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改善,将为我市推进生态文明和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