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精准发力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
据了解,安康市政府日前制定出台《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旨在进一步释放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培育新的经济和就业增长点,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活力,以稳就业惠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意见》重点就推动大众创业给予真金白银的扶持:安康市政府每年在财政预算中安排500 万元市级就业配套资金、县(区)按照每年每10 万人安排不少于60 万元的就业配套资金,设立就业创业基金,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劳动力、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创业一次性开业补贴、启动资金扶持和表彰奖励等。各县(区)每年度按上年末本县(区)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总额的 20%补充担保基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自2015年起,全市从当年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3000万元作为调剂资金,对已配套落实就业创业资金的县区,按照以奖代补的形式增拨就业专项资金;对未配套的县区,在当年就业专项资金拨付中等额扣减,对年底就业专项资金结余量较大且作用效果不明显的县区,当年结余资金由市财政局统一收回。各县(区)从每年下达的就业专项资金中,按照不少于15%的比例专项用于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
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同样十分诱人。公共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同等条件下,对创造就业岗位多、岗位质量好的项目优先安排。对小微企业吸纳符合条件人员就业的,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职业培训、社会保险、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在市内县(区)及其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申报相应职称时,免除职称外语考试。企业接收高校毕业生见习且留用率不低于50% 的,按留用人数对企业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补贴。在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聘用企业员工时,同等条件下退役士兵优先,在军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年限计算为工作年限。
精准发力打造低成本、全要素、开放式创业服务平台。对入驻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的创业主体领取本市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每户一次性创业补贴2000 元,对积极申请注册商标的入园企业,每获得一个注册商标从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中给予5000元奖励。对于进入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统一调整为20万元,合伙的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最高可申请6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为2年,贷款到期后,因资金周转困难的,可展期一年,展期内利息支出由贷款人负担。此外,《意见》还就放宽创业市场准入资格、落实税费优惠政策、鼓励农村劳动力创业、建立创业挫折关怀制度、建立创业项目库、加强创业培训等予以明确。
安康市政府要求市人社、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协调机制,强化督促检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切实转变职能,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确保各项就业创业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小米 审核: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