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康市规划局召开办公会议,专题研究私人建房审批进驻市政府政务大厅有关事项。会议按照“依法行政,完善制度、创新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的工作目标,提出了四项具体要求。
一是完善内部工作流程,强化便民服务,减少群众往返跑路;二是规范审批批件和运转程序,统一审批专用章,从2015年起中心城市规划区内的私人建房审批,使用新的《安康市城乡私人建房选址意见书》和《安康市城乡私人建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启用统一的“安康市城乡建设规划局中心城市私人建房审批专用章”,原审批批件和审批用章废止;三是便捷审批,严格监管,强化放线环节,明晰批后管理职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四是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禁止设置小金库,禁止法律文件许可以外的各项收费,严格各项财务纪律。
会议还引用《大学》开篇“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进一步强调私人建房审批要依法办事,讲规矩、讲制度。要遵守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公共利益为出发点,符合规划要求的要迅速办理,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坚决不能办理,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来源:安康市城乡建设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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