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完善举报审查评估机制提高线索利用率
16.10.2015 08:48
本文来源: 检察
近期,旬阳县人民检察院完善了《举报线索审查评估制度》,全面有效地加强举报线索管理。
该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任组长,分管反贪、反渎、公诉、侦监、民行、监所、控申的副检察长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举报线索审查评估小组。制度规定,评估小组应一周召开一次会议,对举报线索进行集体审查评估,研究决定分流处理意见,会议采取民主集中制,形成处理意见后,举报材料由评估小组组长签发转相关职能部门办理,保障线索的严格把关,确保举报线索及时准确分流。
该院指定专人负责举报线索的接收、登记、移送等工作,涉及重大职务犯罪,时效性和保密性要求极强的举报线索,可以经检察长批准后直接转自侦部门办理。发现举报内容涉及评估小组成员或有利害关系的,应及时向检察长报告,在召开评估会议时,检察长应指定涉及人员回避。 对于举报中心移送的线索,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向举报中心进行反馈,逾期未反馈的,必须说明理由。经评估小组评估后分流侦查的职务犯罪线索,自侦部门逾期未查、查处不力和故意泄密造成线索丧失初查价值或致使被举报人潜逃、相关证据被毁灭等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作者:旬阳县人民检察院 刘世文 周瑾 编辑:王瑾)
本文来源: 检察
16.10.2015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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