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灞桥热电厂年内将完成两台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全市建成区除集中供热外实现无煤化

13.03.2017  23:33

西安日报 (记者   马昭)记者昨日从市铁腕治霾办了解到,作为我市的污染排放大户,大唐灞桥热电厂年内拟投资1.1亿元,完成两台12.5万千瓦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并淘汰两台能耗较高的12.5万千瓦机组,减少污染物排放。与此同时,今年的一系列减煤、减排举措,将成为我市“铁腕治霾”的助力器。


三大污染企业年内都将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大唐灞桥热电厂是西安市东部地区重要的电源支撑点和西安市最大的热力生产基地,已投资约4.8亿元进行环保改造,目前均实现超低排放。每年减少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约1600、1100、400吨。


2016年该厂已投资约1.6亿元进行环保改造。改造后,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满足20、50、100毫克/标准立方米的标准。


今年年内,该厂将完成两台12.5万千瓦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并根据北京高井热电厂燃气机组调研情况,深化“煤改气”项目可行性研究。同时,淘汰两台能耗较高的12.5万千瓦机组,减少污染物排放。


此外,为了加快燃煤火电机组改造,除灞桥热电厂两台12.5万千瓦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外,西郊热电厂燃煤机组2×5万千瓦(3#、4#机组)、国维淀粉厂燃煤机组(1—4#机组计5.4万千瓦)也要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同时鼓励燃煤火电机组“煤改气”、“煤改电”或煤改清洁能源。实现全市燃煤火电机组至少达到超低排放水平。


优先拆改城市上风向和通风廊道燃煤锅炉


除排放大户的超低排放改造外,我市今年将加快燃煤锅炉拆改,巩固建成区内20蒸吨/小时以下地方单位燃煤锅炉“清零”成果;完成40台驻军单位燃煤锅炉及建成区外20蒸吨/小时以下不少于220台地方单位燃煤锅炉拆改任务,并优先拆改城市上风向和通风廊道等地域的燃煤锅炉。


加快燃煤锅炉改造。2018年10月底前,全市2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实施“煤改气”、“煤改电”或煤改清洁能源,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其中2017年10月底前100蒸吨/小时以上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完成改造。鼓励其他燃煤锅炉提前实施改造。


对燃气锅炉开展低氮排放改造,年内不少于40台。所有2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安装烟气在线监控设施。


建成区内清洁能源替代率力争达到100%


今年,我市将继续严控煤炭消费总量。完成170万吨煤炭削减总量任务,其中散煤削减量不少于130万吨,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7%以下,力争到“十三五”末全市煤炭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50%以下。


严禁新增燃煤设施。按照省政府“西安市周边100公里范围内不再新建、扩建燃煤设施”的规定,各级审批部门不再办理新增燃煤设施项目的有关建审手续,从严查处违规新建项目。


建成区内(除集中供热外)基本实现“无煤化”,清洁能源替代率力争达到100%;建成区外街镇的居民、商业、机关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散煤基本由天然气、电力、15公斤以下钢瓶液化石油气或洁净煤等替代;农村地区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商业活动清洁能源替代率,平原区农村达到70%,山区农村达到30%。


各类工业生产、食品加工、小作坊、洗浴等生产、生活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其使用的原煤设施限期拆除,一律使用清洁能源进行替代。对居民生活使用原煤的,将出台补贴鼓励政策,全部改用电、液化气等方式进行替代。


对农村地区农作物大棚及养殖用煤的,使用电、轻质油、液化气、LNG、醇基燃料等清洁能源替代,并研究出台补贴政策。对砖瓦窑、石灰窑等窑炉,优先使用清洁能源,确因工艺条件要求达不到的,可使用优质煤,但必须加装净化装置,确保达标排放。


对村民采暖、炊事使用原煤的,将出台补贴政策,推广使用民用洁净煤炉具、水暖供热系统、液化气、电磁炉、沼气等方式进行替代。暂不具备条件的,可过渡使用洁净煤替代。


大力推动天然气入村、入户改造工程


我市将积极推进散煤治理。加快“电网、天然气管网、热力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清洁能源供应,通过以电代煤(薪)、以气代煤(薪)等清洁能源替代,解决城市老旧社区、城中村、集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民用散煤燃烧污染,以及农村地区秸秆煨炕取暖做饭、城郊设施农业种植燃煤散烧增热保温等污染问题,有效控制分散面源污染和小微污染源。


我市将加快实施气化工程,城市气化率达到88%以上,县级达到60%以上,街镇达到40%以上。大力推动天然气入村、入户改造工程,全年完成不低于2万户改造任务。


今后,县以上城镇及重点镇现有散煤供暖设施全部拆除淘汰,可更换为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取暖装置,确保城镇地区散煤“零散烧”。10月底前,县以上城镇及建制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商业食堂、茶炉、供暖等燃煤设施全部拆除淘汰,可更换为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暂不具备更换条件的山区建制镇应使用洁净煤等替代。


同时,我市将出台扶持政策,推进清洁取暖。大力推广太阳能、地热能、干热岩、污水能、电热膜、碳晶板、石墨烯发热器件、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和能源清洁化利用等新技术,以及天然气供热分布式能源管理系统,年内全市新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1%以上;建成区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供热)普及率达到85%以上,县城达到65%以上。


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地热能中深层换热技术和污水源(再生水)供热制冷技术,替代燃煤供暖。结合省上相关政策的出台,完善出台我市地热能开发利用管理政策以及地热能供暖财税、价格等激励措施,拉动煤改热消费。


加强煤炭供应、配送等各环节监督


我市将加强对煤炭供应、储存、配送、使用等环节的监督。以区县为单位建立健全散煤购进、销售等消费信息统计体系,对煤炭供应、储存、配送、使用等各个环节实现信息化管理。加强对现存各种露天煤堆的整治工作,做到密闭(覆盖)储存、密闭配送,控制扬尘污染。


同时,继续深化煤炭经营场所专项整治,对纳入配送体系范围内的煤炭经营场所,按照标准要求规范整治;对非法经营网点全部予以取缔。


推进工业和民用燃煤标准的修订,对硫分、灰分、挥发分等严格限制,以强制标准驱动洁净煤的使用。同时,对煤炭经营企业产品质量予以标识,无标识或不达标的煤炭产品不得销售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