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法制报】榆林榆阳区法院增选40名陪审员 完成“倍增计划”

26.12.2014  10:51
  12月23日,榆阳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区政府会议室召开,会上,区法院提请的40名人民陪审员顺利通过常委会表决并被任命。此次任命后,区法院的人民陪审员数量达到76名,满足了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要求。

  今年以来,榆阳区法院严格按照要求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分批次进行人民陪审员的增选任命工作,严格按照陪审员的选任程序,注重提高基层群众的比例,拓宽选任渠道,从全区乡镇、社区、教育、医疗、建筑、电力等诸多行业进行遴选考察,先后两次通过区人大任命了56名任命陪审员,陪审员总人数达到76人。

  在推进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的同时,该院进一步探索健全陪审工作制度机制,保障人民陪审员的参审权,确保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常态化。一是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工作,由法院各业务庭资深审判人员对陪审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知识;二是健全完善陪审员管理制度,出台了《榆阳区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意见》,规范了陪审员参与审理的具体要求和措施;三是为陪审员制作工作证和胸牌,设立陪审员办公室,并配备沙发、饮水机等设施,为陪审员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四是对所有的陪审员按季度按部门进行轮流安排,由庭室负责人进行随机抽选安排,保证了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的随机性;五是注重落实经费,努力提高陪审员物质待遇。

        由于组织健全,措施得力,管理到位,陕西省高院对区法院陪审员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并将该院列为全省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