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分局完成首批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列入工作

02.03.2015  10:1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促进企业信息公示制度落实,根据省、市局的工作安排,该局于2015年1月20日至2月5日,组织开展了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情况抽查,并且顺利完成检查数据的录入和首批44户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列入工作。 该局高度重视此次抽查工作,把握检查重点,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一是及时开展企业信息公示相关法规的培训,快速熟悉和掌握抽查方案、操作流程以及执法程序,在要求时限内,顺利完成了314户企业的检查。二是认真仔细核对检查结果,严格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在法规要求的时限内,检查结果数据全部录入完成。三是对检查中发现的未按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6户企业,按照程序下发了责令限期履行公示义务通知书,督促其10日履行公示义务。四是认真研究和掌握《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市局相关操作流程,根据检查结果,对首批通过登记住所无法联系的44户企业,按照程序依法作出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依法进行了公告和列入经营异常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