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省宗教局)接受省委考核组2016年度目标任务考核

11.01.2017  02:30

   

    1月6日,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第七组一行八人在组长、省政府参事徐宗一的带领下,采取听报告、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对标核查资料等形式,对我委(局)2016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民主测评大会上,徐宗一作了动员讲话,提出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增强做好目标责任考核的责任感;二是全面对接“三项机制”新要求,落实鼓励激励办法规定;三是落实追赶超越新部署,为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副组长、省委干教办副主任郭文超对民主测评提出了具体要求。

    委(局)主任(局长)张宁岗从职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领导班子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作了对标报告。他指出:2016年,委(局)牢牢把握民族工作“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和宗教工作“四句话”总方针,继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认真分析研判全省民族关系,加强外来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进一步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大力发展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事业;加强宗教团体和宗教院校自身建设,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深入开展宗教慈善事业,积极引导宗教界和信教群众为社会公益事业做贡献;进一步加强民族宗教工作法制化建设、民族宗教“三支队伍”建设和机关建设;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成果,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改进工作作风,领导班子和党风廉政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的突发事件,有效维护了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良好局面。

    全省性宗教团体、省民族宗教文化交流协会负责人和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了民主测评。会后,考核组分别与厅级领导、各处室负责人和一般干部共18人进行了个别谈话,全面了解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并核查审阅了举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