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和平在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时强调 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 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
11月4日,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汪洋同志在省部级干部民族宗教工作专题研讨班座谈会上的讲话。省委书记胡和平主持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汇聚爱国爱教、推动追赶超越的正能量。
省长刘国中,省政协主席韩勇,省委副书记贺荣,省委常委梁桂、王兴宁、姜锋、王浩、牛一兵、卢建军,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小燕出席。
胡和平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深刻阐述了宗教工作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特别指出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这些重要论述为我们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贯彻中央关于宗教工作各项决策部署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胡和平强调,要准确把握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要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宗教,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宗教,着力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防范宗教极端思想侵害。要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夯实基层基础,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强化党关于宗教问题的理论和方针政策教育,不断提高全省宗教工作水平。
责任编辑:小米 审核: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