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通报8起官员违规案件 干部公款买烟被警告
23.09.2015 09:31
本文来源: 陕西网
昨日,省纪委通报延安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包括:
志丹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王占斌,违规大操大办儿子婚宴,申报20桌,实际宴请31桌,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富县城投公司原经理王建平,违规报销烟酒购置费28970元、车辆加油费7600元,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延长县七里村镇加善子沟村村委会主任郭瑞东大操大办父亲丧事,超申报桌数宴请并违规收取礼金,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宝塔区农业综合开发局司机冯延平,在“五一”期间违规使用公车,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黄龙县石堡镇财政所所长安为民,违规公款购买烟酒4965元,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子长县李家岔镇龙咀河村原党支部书记牛建林违规报销招待费问题,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等。(记者赵蕾)
本文来源: 陕西网
23.09.2015 09:31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