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两级法院敞开大门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05.05.2015  18:37
        陕西法院网讯    5月4日是立案登记制度实施之后首个工作日。截至下午六点,宝鸡全市两级法院共登记案件119件,其中民事案件80件、行政案件4件、刑事自诉案件3件、执行案件32件。当场登记立案116件,接收诉讼材料、出具凭证待立案件3件。

        5月4日一大早,宝鸡中院立案信访大厅6个立案窗口法官准时到位,开始接待群众立案。凡前来登记立案的,严格执行最高法院规定,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登记立案。导诉人员对前来咨询的群众耐心解答,热情耐心地搞好服务,引导群众正确立案,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诉讼注意事项,整个登记立案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宝鸡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宝生和主管立案工作的副院长王琦全天在现场督导登记立案情况。

        为贯彻落实好立案登记制改革,宝鸡中院高度重视,积极行动,采取三条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立案登记改革举措落实到位。

        一是领导重视,思想统一。宝鸡中院及时召开党组会,研究了贯彻落实意见。宝鸡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宝生先后于4月21日和23日深入到渭滨区法院、陈仓区法院对立案登记制准备工作进行调研和检查指导;4月27日,宝鸡中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行政审判暨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会议,对涉诉信访、立案登记制改革及行政审判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宝鸡中院立案庭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和《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精神,积极适应新常态,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方法,学深学好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意见。

        二是配齐配强人员,加大立案人员培训。宝鸡中院从审判一线调整了3名年轻的优秀法官到到立案信访大厅工作的同时,加强对立案法官的全面培训,组织立案庭全体人员参加了省高院组织的“立案登记制改革理论与实践”培训会,深入学习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预判实施这项制度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确保登记改革的正确实施。并组织立案人员学习司法礼仪,端正司法为民服务态度,充分发挥“文明立案窗口”联系群众、宣传法律、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社会、展示法官风貌、树立法院形象的职能作用。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规范行使诉权。为提升公众对立案登记制度的正确认识,保证立案登记工作顺利开展,宝鸡中院坚持从多平台、多渠道出发,广泛开展推进立案登记制度集中专项宣传活动。通过加大与当地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于4月28日在《宝鸡日报》政法专刊刊登《立案登记制自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登记立案必须依法进行》的文章,将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外公布,方便公众查阅。同时通过公告栏、网站、微博,借助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引导群众正确认识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支持法院工作,依法行使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