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中院院长开庭审理行政案件

16.05.2016  17:55
        陕西法院网讯    根据司法改革及省高院关于院庭长办案常态化的要求,  5月11日上午,宝鸡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孙渝安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上诉人宝鸡市金航橡塑有限责任公司要求撤销宝鸡市金台区粮食局行政行为一案。

        庭前,合议庭成员仔细审阅案卷,查找资料,研究案情,制定庭审提纲,为庭审做了充足准备。庭审过程中,孙渝安院长驾驭合议庭从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到最后陈述等环环相扣,有序推进。庭审程序层次分明,条例清晰,庭审活动张弛有度,规范高效,为全院法官干警起到了示范作用。

        今年以来,面对案件数量激增,办案压力持续增大的情形,宝鸡中院积极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改革要求和《省高院关于加强院长、庭长办理案件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院庭长走上审判台亲自审理案件,改变了过去院庭长多数情况只听取案件汇报,研究审批案件的现状,既使领导能及时了解审判一线的最新工作动态,也有利于引导了更多优秀法官回归法官本位,向审判一线聚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对促进法院审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