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农机报废最高补贴1.8万元
20.05.2015 13:55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宝鸡市近期发布实施的《宝鸡市2015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操作办法(试行)》规定:农机报废更新补贴,采用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的方式,对农民自愿报废老旧农机且购买新农机的给予适当补助,同时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享受补贴。补贴额根据机型最低500元,最高可达1.8万元。
据了解,宝鸡市在遵循省上办法的基础上,严格了回收企业认定,按有证照、有资质、有场地的原则确定回收企业,并由指定回收企业在全市12个县区设立回收点,变县区自主拆解为统一拆解。同时,在拆解方面增加了农机监理人员现场监督环节,保证报废农机不再流入市场。目前,已确定了宝鸡丰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和宝鸡市金马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两家回收企业。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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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015 1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