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县级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 去年让利群众9041万元

15.01.2015  04:46

华商报讯(记者 李琳)2010年宝鸡市在全省率先开展药品“三统一”试点,目前宝鸡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

华商报记者从宝鸡市卫生局了解到,在2014年,宝鸡卫生部门针对基层反映的药品不全、供应不足、价格倒挂等问题,采取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我们引入竞争机制,将全市药品配送企业扩充到13家。”据介绍,卫生部门还加强药品配送频次和质量的监管,对配送企业进行严格考核,解决了药品配送不足和不及时问题。

在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全面推行药品网上采购、网上结算,2014年基层医疗机构全年销售药品1.76亿元,县级公立医院销售药品4.27亿元,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让利群众9041万元。

2014年,宝鸡开展药品采购价格谈判试点,以省药品集中采购招标价格为上限,由市、县药品“三统一”管理机构与入围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价格谈判,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降价部分全部让利于群众。并从2014年7月1日起,在市中医医院先期启动市级药品“三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