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原主任受贿被判10年
宝鸡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原主任郭世军任职期间,因手握土地资源大权,他成了开发商眼中的“香饽饽”,开发商能快速拿到土地,非法向郭世军提供了60万元的好处费。近日,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郭世军有期徒刑10年。
为拿土地 开发商一次行贿高达50万
据了解,2011年初, 陕西 某置业公司董事长高某其公司开发一处地产项目,项目总评、规划等手续已经办完,4月左右将材料报至郭世军处等着拍挂,但是拖 了几个月没有动静。期间,高某其多次找郭世军,郭都以种种理由拖延,后来每次提到办理土地手续的事,郭世军就岔开话题说老婆没有工作、孩子上大学要找工 作、想买房子、老人身体不好各种困难比较缺钱。
看事情迟迟没有进展,高某决定给郭世军送点钱,尽快把上地手续办了。2011年8月中旬,他从家拿了50万元现金给郭世军打电话约好在新建路西段的地方 见面,提着准备好的钱给郭世军说50万是他的一点心意,请郭世军收下并说多关照他们土地招标的事,郭世军说没问题会抓紧办,同时又说50万放家里不安全, 让办成银行卡。
事后第二天,高某到行政中心6号楼郭世军办公室,将一张50万元的建行卡交给郭世军,说卡里有50万元,开户人是其他 人,并在一个纸条上写着密码811811和卡一起给了郭世军。送完卡后不到一个月,他们公司需要开发的土地就挂牌了,他们也是很快完善了土地手续,工程就 顺利开工了。
涉及多宗土地交易 均收受贿赂
庭审期间,法院共认定郭世军接受4家开发商和公司负责人的贿款60万,为他们拿到土地提供方便。正在郭世军大肆违法贿赂时,他浑然不知,他已经进入纪委办案人员的视线,2014年9月,宝鸡市纪委暂扣郭世军违纪资金。
根据宝鸡市国土资源局官网显示,宝鸡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于2002年9月批准成立,属副县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受宝鸡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对城市规划 区需要征用的集体建设用地和需要盘活、调整的存量土地依法进行征收、收回、收购、置换,建立土地储备库;代表政府持有和管理储备土地资产,根据土地供应计 划向社会提供储备土地等。
法院认为,郭世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已触犯《刑法》构成受贿罪,鉴于其在 接受组织调查期间,主动交代了大部分未被掌握的同种犯罪事实,且认罪态度良好,归案后赃款已全部追缴,可从轻处罚,故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华商记者 丁瑜 实习生 杨蓓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