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女老师夜跑被害 朋友发悬赏万元
本人郑会刚,宝鸡市作家协会副秘书长。吕×,系本人姜谭联立高级中学同班同学,宝鸡文理学院音乐系教师,2015年10月14日晚被害于全国文明城市宝鸡市渭河公园胜利桥下。此海捕文书不代表任何组织和单位,仅以我个人名义,通缉凶手。如有提供有效线索协助警方破案者,赏金1万元。
夜跑时失踪,6天后,33岁的宝鸡文理学院音乐系舞蹈教师吕某遗体在渭河公园灌木丛中被人发现。20日晚媒体首发此消息后,迅速在微信朋友圈以及微博等社交媒体上被大量转载。昨日10时52分,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官方微博@公安部刑侦局也发布了名为“陕西女教师夜跑失踪6天 遗体在渭河滩被发现”的帖子,在帖子最后,公安部刑侦局还发布提醒:女孩夜跑,尽量选择人多的路线。
而吕某的亲人朋友、同事以及学生得知噩耗后,都难以接受。为了能早日将凶手绳之以法,吕某的同学甚至发出了一条名为“海捕文书”的帖子,悬赏万元缉凶,还留下了联系电话、QQ和邮箱,在微信朋友圈引起关注。
记者拨通了“海捕文书”上所留的电话,对方称他是郑会刚,“海捕文书”也确实是他发的。记者在宝鸡市作协的官网介绍中,确实看到了郑会刚的相关介绍。“她是我高中同学,本来我们约好这周聚会的,没想到她却走了。”郑会刚说,吕某失踪后,他就一直在发动同学寻找,没想到她却遭遇意外。
“海捕文书是古代官府通令各地衙门捕获逃犯的公文,发出去后是收不回来的。”郑会刚说,他就是想通过这种方式获得相关线索,协助警方破案,尽快抓获凶手。
郑会刚说,他和吕某是高中同学,都曾在姜谭联立高级中学上学。他们一直有联系,并组织同学聚会。回忆起吕某,郑会刚说,高中毕业后,多才多艺的吕某考上了西安一所高校,毕业后又回到了宝鸡任教。
“她是一个非常正直的人,对工作也是精益求精,是个完美主义者。”郑会刚说,吕某平时带学生时,所有的舞蹈动作都会亲自示范,而且要求学生会做之前,她自己会对所有动作都了如指掌,并达到几乎完美的表现。
在郑会刚眼里,吕某不仅性格开朗,而且热爱生活,非常阳光。发生这样的意外,他和很多同学都无法接受。他说,就在两个月前,他和吕某还见过面,如果没有这次意外,他们已经约好本周参加同学聚会。“我们在微信上都通知了,她也表示要来的,没想到就发生了这事。”
对话当事人
悬赏缉凶,是想对嫌疑人造成威慑
记者:你为什么会有发布“海捕文书”悬赏的想法?
郑会刚:我和吕×是十多年的同学,她失踪后我们都非常关心。一开始也有悬赏寻人的想法,但怕对警方找人造成影响就没有发。当我得知她遇害后,就连夜发了这个“海捕文书”,就是希望大家能提供线索,同时对嫌疑人也是一种威慑。
若有人能提供有效线索,并直接帮助警方破案,抓获嫌疑人,就给他1万元。
记者:那如果有人提供线索并协助警方破案了,你会兑现承诺吗?
郑会刚:肯定会的。
观点
警方:
“海捕文书”的权威性有待商榷
昨日下午,宝鸡市公安局渭滨分局相关负责人说,对于案件他们非常重视,也正在全力破案。案发后,警方也发布了通报,希望知情者能积极提供线索,帮助警方破案。通常情况下,对于影响大的、典型的案件,公安机关经常会发布悬赏通告以悬赏方式搜集更多线索,尽快破案。对于吕某同学发布“海捕文书”悬赏缉凶的行为,他认为,这属于个人行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因此他认为并不违法,只是权威性有待商榷。
律师:
个人悬赏缉凶属民事行为
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小东说,从民事角度看,民事范围内的悬赏通告是绝对可以登的,赏金就是对不特定人履行了通告的义务所给予的报酬。但如果涉及刑事,我们则可以从公民的权利方面入手。
公民的权利跟国家机关的权力不同,只要法律没有禁止,公民就可以做,就不违法。而国家机关则必须是法律规定可以做的才能做。所以说公民登这种悬赏缉凶的通告,绝不违反法律,而且对案件的侦破还有好处。当然如果能与当地公安机关协调好,取得公安机关的同意,由公安机关出面登,会更具权威性,效果也会更好。
声音
希望警方尽快破案
昨日上午,华商报记者沿吕某平时夜跑的路线行进时,在吕某遗体被发现的渭河公园,看到警方仍用警示带将现场隔离开,民警正在现场进行勘察。
在渭河北河堤岸边以及不远处的胜利大桥上,很多市民唏嘘不已。“这女孩太可怜了,这么年轻就走了,希望警方能早点找到凶手并绳之以法。”市民李女士说,她也是前几天从微信朋友圈看到寻人启事的,没想到人找到了,却是这种结果。“太让人气愤了,宝鸡是全国文明城市,多少年都没发生这么恶劣的案件了。”市民刘先生说,他们就希望警方能尽快破案,还宝鸡一份安宁和平安。
目前,案件仍在侦破中。
悼念
愿你在天堂继续做美丽快乐的舞者
得知吕某遭遇不幸后,她的学生纷纷用自己的方式进行悼念,舞蹈系学生在微博发文称:“老师,你布置的作业我们已经完成,我们等你回来指导我们”。
而宝鸡文理学院新闻系大四学生张媛直到现在情绪还久久不能平复,20日晚,在图书馆学习的她突然在学校官微上看到了这个不幸的消息,之后她写了一篇文章来悼念这个素未谋面的女老师(节选):“八点的夜里,我坐在图书馆里自习,朋友圈里看见你的消息,我明明都没有见过你,却难过得不能自已。我并不想以这种方式认识你,我不想在短短几天时间里,听不同的人讲述你的过去,还在等你回来的消息,还在等你舞出的传奇,愿您一路走好。”
“20日,注定是一个悲伤的日子,当我得知了那个消息——如果我不得不将其称之为——噩耗的时候,我心痛的瞬间大脑一片空白,我一遍遍地问着,这是真的么,这真的是你么,我宁愿我听错了,我宁愿这又是一个虚假的消息。半夜我躺在床上,翻看手机里你和我姐姐观看演唱会的照片,你笑得那么开心,那么美,回想和你那次的见面情节,却再一次让我感到胸口遭到重创。是的,2015,结束了,一段旅程,戛然而止。一段人生,且作留停。今天已经是21日了,距离昨晚得知消息的时刻也已经过去了十几个小时。然而我仍然无法接受这个事实。我只想我只是暂时失去了你的消息。”女教师好友的妹妹这样写道。21日,华商报记者联系上了女孩,她告诉记者,自己姐姐和吕某关系特别好,自己也曾和她有过一面之缘。她是一位特别有才,特别亲切的人,姐姐最近一直在工作之余寻找她,得知噩耗后,姐姐情绪崩溃,特别难受,现在惟愿警方尽快破案,将坏人绳之以法,以告慰她的在天之灵。
“不愿相信的事实,却最终成为事实,心里窒息一般难受。虽多年未见,但每天看着她在朋友圈发着幸福快乐的生活,就能体会她和她孩子的快乐。没想到转瞬之间却发生了这样的悲剧。也许,上帝是急着看你的舞蹈吧,那么就在天堂里继续做一位美丽快乐的舞者……”女教师的一位小学同学发文哀悼她。
昨晚8时许,在吕某遇害的渭河公园内,不断有市民自发前来悼念。(记者鲍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