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52名司机被终生禁驾 名单向社会公开

09.08.2015  14:39

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司机没有停车救人,反而是选择肇事逃逸,对于这类司机的违法行为宝鸡依法作出严厉制裁。8月7日,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报了2013年至2015年上半年这2年半时间内,宝鸡52名终生禁驾的人员名单,该举措在全省尚属首次。

3人最为恶劣 酒后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据了解,2013年1月1日~2015年6月30日,宝鸡市共吊销机动车驾驶证431人,其中吊销2年231人,5年147人,10年1人,终生禁驾52案52人,这52名驾驶人都是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且具有逃逸、酒后情节,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驾驶人。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 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做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这52人中,26人属于因发生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23人属于因酒后驾车 致人死亡,有3人属于因酒后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逃逸。

这52起案件中,2013年发生17起,2014年发生16起,2015年上半年就增长至19起,涉案呈上升态势,特别是2015年上半年,比上年同期 增加210%。“因此,公布该名单,是希望发挥警示、教育、监督作用。”宝鸡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宋继伟表示。

30岁至50岁男司机、5年以下驾龄者居多

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科对这52人进行分析后发现。从案件性质和情节看:肇事者法制观念淡薄,守法意识差,52起交通事故后果严重,情节恶劣,都是 致人死亡事故,且具有逃逸、酒后情节,其中29起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者不履行法定义务,保护现场、及时报警,而是驾车逃逸,主观故意逃避法律责任,占案件 的55.70%,26起肇事者明知酒后驾车违法,报有侥幸心理,放纵自己的行为,发生亡人事故占案件的50%。

从肇事者年龄看:年龄最大58岁,年龄最小21岁。30岁以下人员18人,占总人数34.6%;30岁至50岁人员30人,占总人数57.7%;50岁以上人员4人,占总人数7.7%。

从肇事者驾龄看:驾龄最长18年,驾龄最短1年,其中4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龄1至5年的27人,占总人数51.9%;驾龄5至10年,15人,占总人数28.8%;驾龄10年以上6人,占总人数11.5%。

从肇事者性别看:男性驾驶人50人,女性驾驶人2人。从肇事者驾驶车型看:小型车39人,摩托车7人,货车6人。

公布24小时值班电话 遇到这些人驾车您可举报他

据了解,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首次通过媒体公开终生禁驾司机名单,这在全省范围内,宝鸡也是第一家。宋继伟强调,通过智能监控系统等 科技 手段,对这些终生禁驾人员是否驾车,进行定点、定时、定人检查,一旦发现他们驾车将从严查处。

此外,宝鸡将加大路面管控力度,最大限度的将警力、警车、执法设备等投入到路面,通过设卡检查、流动巡查、电子监控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酒后驾车、超 速、超员、强超抢会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对挑战法律权威,蔑视法律尊严、漠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按照法律法规,加大查处打击 力度,以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一旦发现这些人员驾车,可拨打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布电话:0917-8806122,8806000举报。

华商报记者 张超 实习生 梁亚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