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将执行最严大气污染排放标准

23.12.2014  14:25

    记者日前从市环保局获悉,从下月起,宝鸡市将严格执行《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依据该《标准》,今后将对火电、水泥、钢铁、炼焦、有色、锅炉六大重点行业7类大气污染物指标全面执行最严格的“特别排放限值”,个别指标比国家标准还严。

    该《标准》要求火电行业新建燃煤锅炉烟囱里排放出的颗粒物在10毫克/立方米以下,而国标为2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在35毫克/立方米以下,国标为5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在50毫克/立方米以下,国标为100毫克/立方米。《标准》规定的水泥制造行业新建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项目二氧化硫排放限值,以及采取独立热源的烘干设备项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也都严于国标。

    《标准》要求上述六大行业逐步分时间段执行新标准:六大行业所有新建企业及现有火电企业,自2015年元月1日起执行新的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指标;现有的炼焦和钢铁企业,也将于2015年起实施新的污染物排放限值;水泥、有色行业将推迟半年于2015年7月起执行新的污染物排放限值;燃煤锅炉行业2015年10月起执行新的污染物排放限值;火电行业2016年7月开始执行新的二氧化硫排放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