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激励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基本规范,充分展示人大机关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宝鸡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决定开展“四德”标兵评选活动。
此次评选活动,结合机关创建工作实际,经过提名推荐、初步评审、会议研究、进行公示等程序,最终评选出社会公德类——爱德标兵、职业道德类——诚德标兵、家庭美德类——孝德标兵和个人品德类——贤德标兵四大类,每类1人。评选活动结束后,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名义,进行表彰通报,并将先进事迹在宝鸡人大网进行宣传,营造学习模范、积极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
通过开展“四德”标兵评选活动,将进一步激励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从自身做起,把“爱、诚、孝、仁”四德标准贯穿工作、学习、生活始终,争当优秀干部职工,争做文明市民,争创道德模范,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和提升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水平争光添彩。
(冯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