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审计局多管齐下促审计整改
为了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提升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增强审计监督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审计在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的监督职能、建设性作用和“免疫系统”功能,减少“屡查屡犯”、“屡犯屡查”现象的发生,近年来宝鸡市审计局采取多项措施狠抓审计整改。
一、主动汇报,积极争取地方领导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近年来,我局及时主动汇报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上报重要审计报告和审计要情,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做出批示,并对重大问题要求主管部门和被审单位积极整改,责成纪委、组织部、财政局、考核办督办,有力地促进了审计整改工作。2013年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为开展审计整改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二、建章立制,明确审计整改工作责任。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精神,我局在审计整改工作中,健全和完善了审计整改报告制度、审计整改会议制度、审计整改结果通报和公告制度、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利用审计进点会、反馈会宣讲政策规定,明确“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了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责任感和积极性。
三、检查通报,督促审计整改落实。一是加强审计项目日常检查监督。每来实施的审计项目,审计组都要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核实,检查是否整改到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促整改落实。二是结合预算执行报告督促审计整改。每年都由财政金融审计科牵头,对预算执行审计和其他重要审计项目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汇总专题汇报市人大。通过人大对被审计单位的质询,督促整改责任的落实。三是筛选重点项目实施审计整改检查。法规审理科结合日常审理工作,建立审计项目台账,登记审计查出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次年筛选查处问题多、处理处罚金额大、整改难度大的项目作为重点督查对象,市局统一制定方案,印发整改检查通知书,由县处级领导带队,业务科室负责、综合科室参与,分组交叉检查。检查组采用实地看帐、查资料、开座谈会等形式检查整改情况。从检查情况看,绝大部分被审计单位认识到位,整改积极,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纠正的立即纠正,不能及时纠正的,也都制订了整改计划,项目整改率达到90%以上;应上缴财政资金已全部上缴;被督查单位完善各项管理制度12项。
审计督查结果我们向市政府专题报告,引起市领导重视,去年,市政府办公室向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下发了《2013年度审计整改情况的通报》,通报充分肯定了审计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点名批评了整改工作没有到位的5个单位,从而树立了审计机关权威,促进了审计整改工作,提升了审计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