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宝鸡市教育局根据省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部署,及时转发了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对教育收费工作作了周密的安排部署,开展教育收费检查,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积极回应群众对教育收费问题的关切。
一是夯实责任。 2014年年初,宝鸡市教育局局长苏永兴与13个县(区)教体局、11个局直单位“ 一把手”签订《宝鸡市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工作任务书》,其中把教育收费作为一项重点内容,进一步明确了市、县(区)教育部门和学校在教育行风建设中的责任和任务,强化学校党政主要领导“一岗双责”意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
二是开展专项检查。 该局深入贯彻2014年纠风工作要点,结合教育实际,认真开展了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检查分为两个步骤:一方面开展自查自纠。由各县区对辖区内各类学校春、秋季学期教育收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市局直属各学校也对教育收费工作进行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另一方面开展专项抽查。根据群众投诉举报情况,对各县区教育收费工作进行了专项抽查。检查内容包括教育惠民政策落实、规范收费制度建设、规范办学和收费情况等三个方面,检查采取听(听取汇报)、查(查看资料)、访(走访学生)等形式。全市13个县区共检查义务教育学校280所,高中16所,幼儿园42所,县一级以上检查(含县一级)共74次。经检查,未发现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违规制定收费标准的行为,也未发现“搭车”收费现象。
三是加强查处力度。 该市教育收费工作在不断规范,但也有个别乱收费现象存在,为此,该局加大对教育收费信访举报的直查直办力度,对教育乱收费问题实行“零容忍”和“一案双查”。对违纪违规问题,在责成县区调查处理的同时,对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使处理工作落实到位。2014年,截至目前共接到电话投诉、信访件反映学校收费问题12件,该局一一作了调查处理,反映问题多数都是学校未能及时告知学生家长,造成误解。根据群众举报查处违规收费2起,涉及资金16.3万元,通报批评单位1个,诫勉谈话2人次,行政处分1人。(文/张省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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