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8日上午,宝鸡市政府副市长武军召集市教育局、市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9部门及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同志专题研究《宝鸡市主城区中小学布点规划》执行实施情况。
会议听取了该市教育局局长苏永兴关于《宝鸡市主城区中小学布点规划(2009—2020年)》的执行落实情况,相关部门就规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作了发言。对于规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会议作出如下决定。 一是适度调整规划。 规划现已历时七年,因近年来大规模新建住宅小区、城中村改造等因素影响,人口迁移变化,原个别规划学校已于当前实际不相适应。决定对个别学校规划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度调整。 二是出台《城市新建居住区配套规划建设幼儿园、中小学实施细则》。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由规划局牵头,教育局、市政府法制办配合出台《城市新建居住区配套规划建设幼儿园、中小学实施细则》,按照“谁开发建设、谁完善配套”的原则,居住区应配套建设幼儿园、中小学,确保与小区开发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并参照相关减免政策,明确居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中小学规费优惠、减免项目和办理程序。《实施细则》经市政府审定后颁布实施。 三是继续加大资金投入。 市财政继续加大投入,将每年1000万元补助资金上调到2000万元;发改、扶贫等部门继续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和支持力度,重点保障城区学校建设;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认真落实“以县为主”的教育投入机制,切实履行政府职责,采取多元化融资投资模式,集中财力,加快城区学校建设步伐。 四是出台企办幼儿园补贴办法。 由市教育局牵头,提出宝鸡市企办幼儿园补贴办法,经市政府审定后实施。
武军在讲话中指出,宝鸡市城区中小学布点规划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总体执行情况较好,但离规划确定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三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仍需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措施,抓好规划执行落实,加快主城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建设,力争在3-5年内解决主城区入学难,入园难问题。
2009年,在该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该市教育局、市规划局联合金台、渭滨、陈仓三个主城区政府组成专门班子,依据《关天经济区规划》和《宝鸡市城市总体规划》,在充分考虑宝鸡大城市建设、城区人口增长与流动、学龄人口变化等因素,以前瞻性、实用性为原则,编制的《宝鸡市城区中小学布点规划(2009-2020年)》,于2009年11月2日经市政府第十八次常务会审定通过,2010年2月9日市政府以“宝政函[2010]21号”批复实施。这是该市有史以来,第一个系统的,大规模的城区学校建设布点规划,也是在全省率先完成的城区学校建设规划蓝本。(文/朱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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