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有“户籍”
07.09.2015 13:49
本文来源: 古汉台
陕西传 媒网讯(记者 韩岩 通讯员 阮仕宏)今年以来,宝鸡市公安局着力强化公共安全管理,从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出行安全、消防安全、涉危涉爆等公共安全防范入手,对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户籍化”管理,一对一消除火灾隐患。
消防安全直接关系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宝鸡警方对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户籍化”管理,逐一建立电子档案,并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要求重点单位 消防负责人在岗在位,随时应对突发火险隐患。健全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机制,突出对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单位、歌舞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实 施“清单式”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坚决一抓到底,做到“该停则停、该封则封”。建立消防安全委员会联络员制度,及时召开消防安全联席会议,推进消防 重点单位“动态化”管控,对检查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做到登记在册、存档备查,并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录入警综平台,随时消除火灾隐患。
危爆物品是公共安全的头号隐性杀手。宝鸡警方坚持对烟花爆竹库、爆炸物品储存库“每日检查”制度雷打不动;安装剧毒、易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强 化源头管理,确保危爆物品不流失、不炸响。在加强对小商品市场、网上销售网点的有效管理,堵塞非法制造、批发销售渠道的基础上,强化道路缉查布控、治安 “卡口”、街头路面堵控和巡防盘查工作,严查严处携带、制造、贩卖涉危涉爆物品违法犯罪活动;运用 科技 手段提高危爆物品的安全系数,为全市危爆物品存放点 安装智能报警探头,确保危爆物品底数清、去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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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2015 1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