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男子开小车专碰大货车 4次讹了5000元
看似是一起普通的小轿车与大货车刮擦交通事故,交警在勘验现场后,发现小轿车的擦痕属于陈旧性擦痕,小轿车司机反常的话语,引起交警注意。最终,宝鸡市太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王家堎交警中队揪出了“碰瓷”案。
6月21日下午1点多,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太白县交管大队王家堎中队,在辖区210省道162公里处,处置一起小轿车与大货车同方向行驶的两车刮擦事故。因赔偿问题存在很大争议,交警将双方当事人请到了中队接受进一步事故调查。
豫C牌照的大货车驾驶人王某向交警反映,事故发生后,陕A牌照的小轿车司机一直强调自己车辆是全保,不要交警处理,只要求给予经济补偿自行处理就行。货车司机觉得事情不太合乎常理,选择报警。
交警发现,小轿车车身部位属于陈旧的伤痕,驾驶人赵某支支吾吾没有给出明确回答。对于什么时候、什么原因造成的事故,赵某也是答不上了。就在此时,赵某一时说出一个细节,“此前自己也发生过好几次类似刮擦事故,都是对方给予了经济补偿就可以了。”这句话引起办案交警警觉,中队一位民警回忆起,不久前,就曾接到过有人反映,发生刮擦事故后,小轿车司机要取自己几千元钱。民警翻看了值班记录,发现其中一次报警地点竟然就是今天的事发地。
随后,交警一面对赵某的同伴龚某进行询问,一面联系了不久前的一位报警人。很快,报警人认出了当时索要钱的人就是赵某和龚某。赵某、龚某两人交代,他们掌握了大货车司机怕处理事故耽误时间这一弱点,每次找准目标紧随大货车制造“刮擦”事故,向大货车司机索要所谓的“赔偿”。他们认为,这方法来钱快,好玩又刺激。目前,已经先后“碰瓷”4次,共计非法所得近5000元。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办案民警王凯提醒,交通事故后,若发现可疑情况,司机最好第一时间报警,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避免给心存不轨的人有机可乘。
记者 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