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荣获“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称号

10.01.2017  01:32

  近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八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同意大连市等17个城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通知》,宝鸡市成功获批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自此,宝鸡市又多了一块国家级的“金招牌”。

  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启动以来,宝鸡市发改委牵头,会同市商务局等部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起草制定了《宝鸡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组织策划和征集了一批我市电子商务重点支撑项目。经过评审和答辩,宝鸡市以优异成绩顺利获得批复。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有利于宝鸡市加快区域性信息交流中心建设,有利于宝鸡市全面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目标的全面实现,对带动区域性特色产业和物流业发展,提升城市服务水平,方便市民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信息来源:宝鸡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