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

07.07.2015  19:49

古汉台网7月6日讯(记者王磊) 今天下午,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全市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召开,表彰2010年以来我市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市长钱引安到会并讲话。

据了解,宝鸡现有回、满、蒙古等35个少数民族,常住人口2万余人,流动人口1万多人,有4所民族小学,1所民族幼儿园,宝鸡中学有3个民族高中班,在校少数民族学生2000余名,属于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也是全省民族工作重点地市之一。

近年来,我市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创新载体抓宣传,倾心为民办实事,强化措施解难题。2010年以来,我市先后 筹资2000多万元,实施少数民族重点乡镇、村人畜饮水、道路建设、电路改造等项目60多个,受益群众近10万人;启动了市区北坡回族聚居区整体搬迁工 程,200多户回族群众乔迁新居;争取到扶持资金1.7亿元,用于北坡少数民族安置区道路扩建和周边环境治理等改造提升项目。同时,我市突出民族特色,大 力发展民族文化旅游产业,凤县羌文化旅游产业、陇县民族特色村寨、民族教育体育等均得到了长足发展。

会上,我市对金台区民政局等25个模范集体和渭滨区 汉中 路清真寺管委会主任杜玉甲等33位模范个人进行了表彰。

钱引安在讲话中指出,民族团结工作事关社会经济发展大局,要不断深化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加快建设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结构,引导各 族群众形成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利益共同体。要加大对少数民族居住相对集中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改善少数民族群众人居环境,加大民族聚居地方的贫富开发 力度,重视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发展,加强民族学校师资力量建设,强化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解决好长期在宝少数民族群众的落户、就业、养老、子女上 学等问题,推行分层分类分级的网格化管理,确保服务管理全覆盖。

市领导李春红、马赟、黄超、方红卫、白升安、马鲜萍、康巨淋、牟林乐、景耀平、李明等出席活动。